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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级    别  甲级、乙级、丙级

审批机构  建设部、省建厅、市建委

 

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标准

甲级设计单位业务范围

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标准

乙级设计单位业务范围

建筑装饰设计丙级资质标准

丙级设计单位业务范围

资质注释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代理流程

 

甲级资质标准

一、 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二、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三、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四、 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五、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六、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七、 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甲级设计单位业务范围

承担建筑装饰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资质标准

一、 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二、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三、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四、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五、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

六、 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乙级设计单位业务范围

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丙级资质标准

一、 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2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二、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三、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结构、电气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单位中的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四、 推行质量管理,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五、 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六、 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丙级设计单位业务范围

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资质注释:

1.高档建筑装饰工程,指单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以上的项目。     

2.专职技术骨干指下列人员: 

(1)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2)取得高级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人员;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人员;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的人员。 

3.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与《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的指标相对应。 

4.相关行业社团,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其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及其设计分会。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特级

甲级

乙级

丙级

一般公共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

8万㎡以上

2以上至8万㎡

5000㎡以上至2万㎡

5000㎡以下

立项投资

2亿元以上

4万元以上至2亿元

1000万元以上至4000万元

1000万元及以下

建筑高度

100M以上

50m以上至100m

24m以上至50m

24m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

层数


20层以上

12层以上至20层

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


10万㎡以上

10万㎡以上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5万㎡以上

1万㎡以上至5万㎡

1万㎡及以下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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